早上整理辦公室發現的週末報中的文章
還不錯看,分享一下囉。
取自 自由時報5/11(五) 週末生活版 都會小小說E28
我前男友的女朋友的好朋友
第一次找他上酒吧買醉時,是知道小咪懷孕的那一天。
那時小咪來找我,哭著求我跟Kevin分手,說她肚子裡的小孩是我男朋友的。
我第一個反應就是想提著菜刀,到Kevin家把他給剁成肉醬。
不過,想到未出世的小孩,而且孩子的母親還「曾」是我的好朋友,最重要的是,我可不想上社會頭條,在監獄裡度過我的大好春春,那種想砍人的念頭才作罷。
當然,上門去甩Kevin兩個耳光,是免不了的。
至於小咪,既然是孕婦,我就沒去抓她頭髮了,只是臨走前又補踢了Kevin一腳,就當作是替小咪受的。
居然跟那種爛男人交往兩年,想想,自己真是白痴,不但沒有看男人的眼光,還誤交匪類…。
「我聽說那小孩是男的,雖然只有四個多月,不過醫生斬釘截鐵地說:他看了十年,絕對不會看錯。」
我白了他一眼,道:「我找你來不是想找個人吵架的。」跟我說這個做什麼?我才不想知道。
我永遠記得小咪原本是他的朋友,如果我心裡把小咪歸為匪類一族,他也相去不遠,不是什麼好東西!
但每當想喝兩杯時,卻總是自然而然地打電話給他,連我自己都不知道為什麼。
唉!管它為什麼,喝吧!喝吧!
─ ─ ─
想著想著,就把在手中把玩已久的杯子舉起,準備一飲而盡,卻被他擋下來。
「今天就少喝點吧!」
「我找你來不是想找個人管我喝多少的。」
「是,妳找我來,只是爛醉時有人可以扛妳回家。」
「你倒是識相……。」
說得對!就是這個理由,沒有其他的理由了。
幾個關心我的姐妹,都問我何不跟他在一起?我只是噘著嘴道:他不是我的菜!
他是個不錯的男人,身材高大勻稱,彷彿文藝復興時期雕刻家的精心傑作,他的長相英俊且放浪不羈,對酒醉的女人卻出奇溫柔。
其實我也不是沒想過,投入他的懷中,被他擁抱著,被熱切地需要著,像個真正的女人,而不是當個被情人與好友背叛,只能用酒精療傷的受害者。
可是常識告訴我,一個熟於照顧酒醉女人的男人,還是當朋友就好,至少這種時候,還能派得上用場。
可是常識……,常識識一點用也沒有!
當初跟Kevin走在一起,是因為常識說他這樣的男人,應該是個腳踏實地的好男人。
「結果他居然要跟小咪結婚了……。」時間差不多了,每當喝到這個分量,就是我要發飆的時候,反正旁人只會當我是個發酒瘋的女人,不會多看一眼。
他站起來掏皮夾,淡淡說道:「連孩子都有了,能怎麼樣?」
我索性嚎啕大哭道:「而且還是個男的,他媽一定很高興……。」
「走吧!妳喝得夠多了。」
他扶著我到停車場,載著一路鬼叫的我回家,揹著我上樓,把我放在柔軟的床上。
─ ─ ─
突然覺得當個失戀的女人也不錯,可以像女王一樣任性。
「喂!先別走,幫我脫衣服!」我命令道。
他回頭露出無奈的眼神,嘆道:「真是欠妳的。」
「對!你欠我的,誰叫你把小咪介紹給那隻豬頭認識。」我笑道。
「別再想那隻豬頭了……。」他在床邊坐下,低頭輕聲說道。然後,他吻了我。
我曾經想像跟他接吻的感覺,可是現實的美好反而讓人無法承受,但他不許我閃躲,燙熱的舌勾著我的,曖昧地挑逗著。
他的手堅定地划過我的腰間,來到我的胸前,我伸手抓住,道:「不准亂摸!」他笑道:「是妳要我幫妳脫衣服的。」
對,是我這麼要求的,是我打電話給他,持續這一段曖昧不明的關係,以往我總讓他轉身就走,今天卻在他要離去前挽回他,因為我想知道他會不會留下來,實現我的想像。
當他解開我胸口的釦子,大手緊貼在我的心上,一定感覺到我的心狂跳不已,不知道他會不會察覺,我其實很害怕。
我很害怕失去他,作為朋友,或作為情人,我都經不起再一次的背叛。
而他似乎沒有一點迷惑,一件件褪去我衣衫,一步步卸下我的心防,終於佔有了我。
Kevin、Kevin……,我連對自己都不敢承認,我早就沒有在想Kevin那個混蛋了,只是我怕以後再不能和他見面,不能對他無理取鬧,無法享受他獨有的溫柔。
明天酒醒後,我一定會後悔不己。
第二天睜開眼───我果然十分後悔。
─ ─ ─
不知道是因為宿醉,還是聽到他在浴室裡盥洗的聲音而頭痛不已。
真想躲起來,但這是我家,我還能躲到哪裡去?
我明明信誓旦旦跟別人說他不是我的菜,卻還是把他給吃了,我一定會被笑死,那群姐妹,一定拿這件事說上五十年。
就在我將臉埋在被子裡自我厭惡時,感覺到他輕手輕腳接近床邊,親吻我的肩。
他說道:「雖然知道妳一定會打人,我還是忍不住想讓妳知道,阿咪以前就跟我說,她對Kevin很有好感,我才安排他們兩人認識的。」
我抬頭對上他神采飛揚的眼神,嘴角還掛著得意的笑。
想不到到頭來是我被算計了!
我果然沒有看男人的眼光,連朋友都不會交…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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